润扬刑辩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的张某某等人污染环境罪案

2023-07-29 17:40:26

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的张某某等人污染环境罪案,为扬州某化工有限公司的陈某某辩护。陈某某被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扬州某化工有限公司及其他被告人均受益。审理法院:东台市人民法院。


手机:13616293119

执业证号:

所在律所:扬州润扬刑事辩护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中路371号

首页 律师团队介绍 电话咨询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