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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021
不予逮捕后还会判刑吗
  不予逮捕后还会判刑,只要能够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存在是会被判刑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不予逮捕的。不予逮捕的法定情形有悔罪的表现、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情形。    一、不予逮捕后还会判刑吗  不予逮捕后还会判刑。找法网提醒您,逮捕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因此若是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不逮捕。  二、不予逮捕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予逮捕的法定情形有: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三、拘捕和逮捕有啥区别  1.执行地点不同。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2.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3.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05-26

2021
判处拘役3个月会不会在看守所待
  判处拘役三个月会在看守所服刑。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在拘役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过后会留有案底,并且案底会终身保存。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判处拘役3个月会不会在看守所待  判处拘役三个月会在看守所服刑。需每天按监规起床吃饭劳动,学习监规。  判三个月拘役是在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  二、拘役算判刑吗  我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因此拘役也算是判刑。根据刑法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1天至2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三、拘役3个月有案底吗  拘役过后有案底,且一旦形成,终身不能取消。犯罪记录档案就是所谓的案底,是用来专门记录公民违法犯罪等行为的。  因此,虽然拘役刑是轻于有期徒刑的刑罚,但其始终是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给予的一种刑事制裁,是会留有案底,记入犯罪记录档案中的。而且这种犯罪记录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终身存在不能取消。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05-26

2021
男子烧毁妻子衣服导致失火
  一名男子因与妻子发生感情纠纷,就烧毁妻子衣服以及衣柜,目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放火罪的构成条件包括犯罪主体要件是一般14周岁以上,主观方面是故意等。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区别主要有客观方面不同、犯罪停止形态不同,以及主观方面不同等。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男子烧毁妻子衣服导致失火  近日,福建永定法院发布一则案例。,男子与妻子因家庭感情纠纷发生争吵,怒烧妻子衣服,点燃衣柜衣服后离开现场到隔壁房间里喝酒。永定法院审理认为,该男子以放火方式故意焚烧私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构成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放火罪的构成条件  放火罪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几个: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也应当承担本罪的刑事责任;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3.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  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放火焚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  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  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犯罪停止形态方面的区别  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是放火罪存在。  3.犯罪主体方面的区别  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的区别  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05-26

2021
审判监督程序启动条件
  审判监督程序启动条件包括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裁判有错或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等。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审判监督程序启动条件  1.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  2.具有法定申请事由;  3.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审判监督程序特点  1.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无论其是否已经执行完毕。  2.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必须有法定的事由,找法网提醒您,即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  3.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三、审判监督程序能加刑吗  审判监督程序一般不能加刑,但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可以加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05-26

2021
刑事辩护要点是什么?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那么刑事辩护要点是什么??  一、刑事辩护要点是什么?  例如刑事辩护应注意的几个要点:  第一,首先要认真查阅卷宗。  第二,要认真分析起诉书。  第三,审查案件定性。是否构罪?定性是否有问题等。  第四,如果构成的话看有那些从轻的法定与酌定情节。  第五,法庭辩论要完美。  二、辩护律师怎么收费  辩护律师收费受以下因素影响:司法局关于收费的规定;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当地的经济状况;案件的复杂程度;刑事案件,律师还考虑面临的风险;律师个人的业务水平。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三、辩护词格式是怎样的  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  我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  年月日

05-26

2021
刑事辩护是什么意思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刑事辩护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制度,不但体现了对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保障,而且还体现了我国法律的程序正义,对刑事案件都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刑事辩护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辩护是什么意思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为保证辩护人能充分执行辩护职能,履行辩护职责,法律赋予辩护人一系列诉讼权利。主要包括:独立辩护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司法文书获取权、获得通知权、质询权、辩论权、控告权、拒绝权及其他权利。辩护人在享有上诉诉讼权利的同时需要承担下列诉讼义务:恪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保密义务;正当执业的义务;遵守法庭规则的义务。  三、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辩护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辩护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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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定义是什么?刑事辩护的种类和方式有哪些?
  1.刑事辩护的定义:  刑事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只有当被告人被控告之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才能进行辩护。  2.刑事辩护的种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  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3.刑事辩护的方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可以委托他人为自己辩护。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使辩护权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自行辩护;  一种是委托辩护。  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对被指控的犯罪行为进行辩解,自己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理由和根据。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委托他人为自己进行辩护,由辩护人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理由和根据。犯罪嫌疑人在委托他人为自己辩护的同时,仍然有自行辩护的权利。  4.可以委托哪些人进行刑事辩护?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担任辩护人:  (一)律师。律师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具有律师资格并正在执行律师业务的法律服务人员。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都可以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这里所说的“人民团体”,主要是指共青团、工会组织、妇联组织等。由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可以不是律师。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这里说的“监护人”,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除可以选择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外,还可以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和其他亲戚朋友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可以比较方便地根据自己的情况充分行使辩护权。

05-26

2021
刑事辩护注意事项
  在刑事案件中,作为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有权利进行辩护的,在进行辩护的时候是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进行的,在进行辩护的时候是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刑事辩护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一、刑事辩护注意事项  辩护律师在选择无罪辩护之前,要充分了解案情、辩护律师了解案情之后,要对本案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同罪名相关案例进行收集、整理。辩护律师决定无罪辩护前,需要和被告人及其家属沟通,充分尊重被告人本人意见。  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了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把一切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实和证据等方面的材料集中起来,使之系统化、条理化,最后写成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说理透彻、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具有说服力的辩护词。这样的辩护词,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刑事案件可以自己辩护吗  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或者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自行辩护。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的时候,就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委托辩护人有利于保障嫌疑人的利益。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否委托辩护律师,是由被告人自行决定的,被告人可以自己进行辩护工作,但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不能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等人的,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辩护权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而是每个公民、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并享有辩护权。  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公诉或自诉案件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庭辩论阶段,辩护意见应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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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
  刑事辩护是刑事案件发生以后必须采取的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辩护律师,法院可以为其指定律师进行辩护。那么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  一、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  (一)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二)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  (三)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四)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  二、刑事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辩护是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从辩护人的角度来看,有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三种。从辩护方式来看,可以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  三、刑事辩护,费用是多少?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05-26

2021
刑事辩护收费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都是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以及犯什么罪,判多少年。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名誉及自由,这就促使很多律师参与刑事辩护。但律师为你辩护不可能免费啊,那么律师打刑事官司如何收费呢?刑事辩护收费标准是什么呢?  一、刑事辩护收费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要收费多少,因为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是不同的,都存在有差异。  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  (一)代理民事案件;  (二)代理行政案件;  (三)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代理仲裁;  (六)担任法律顾问;  (七)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八)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同时,第四条规定: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国务院价格部门规定的价格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收费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备案。本办法第三条第(六)、(七)、(八)项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各地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二、以上海地区为例。  上海地区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是:  1、计件收费  (一)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三)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2、计时收费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3、收费说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因为各个地区的消费水平不同,所以刑事辩护收费也是不同的。上文为大家提供一个参考,希望大家知道刑事辩护中是怎样收取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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